2017年河南省三门峡市小升初招生政策公布(3)
来源:三门峡教育局 文章作者:奥数网整理 2017-07-12 11:22:43

四、报名流程
市区实行“现场确认、网上报名”办法,具体安排如下:
1.8月13日-8月16日,学生或家长携带有关证件到学校进行资格确认,确认通过后,领取网上报名序号、密码,凭报名序号、密码登录三门峡教育信息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网上报名系统(http://www.smxjy.cn/)进行网上信息录入。
2.8月19日-8月20日,合格学生凭报名序号、密码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招生结果。
3.区域内学生到学校进行资格确认和现场报名需持房屋所有权证(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应出具合法购房合同、缴款收据等相关证明)、主城区户口本、父母身份证、小学毕业证书(含小学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册)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。
4.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持户口所在地的居住证明(房屋所有权证或租房证明)、户口本、父母身份证、小学毕业证书(含小学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册)、务工证明、外出就读证明、暂住登记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,到居住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定学校填写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》(见附件3),进行资格审核、确认。
五、有关要求
(一)高度重视。按照“谁主管谁负责、谁招生谁负责、谁监管谁负责”的工作原则,落实工作规范、人员职责和监管责任。各学校要依据本校招生实际制定招生方案,直属各初中7月12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,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公布。市五中由湖滨区教科体局审核,7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。
(二)规范招生。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(见附件1),不得违规提前招生、超计划招生、跨区域招生;严格控制班额。任何学校不能通过组织考试、竞赛等方式选拔生源,不能委托任何培训机构推荐选拔生源,也不能到小学组织推荐学生。任何学校不得以跨区域为名收取学生择校费,不得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、赞助费等费用。学生入学后要实行阳光分班,不得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。
(三)加强宣传。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力度,通过多种媒体、多种形式向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家长宣传相关政策和要求。开展“身边的好学校”主题介绍活动,引导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家长形成“适合孩子的学校就是最好的学校”的正确观念,理性安排子女就近入学,纠正错误的择校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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